2007年3月4日 星期日

2003年與2005年捷運計劃的比較

2003年與2005年捷運計劃的比較

梁海澤

只是兩年的時間,特區政府聘請的顧問公司就將兩份截然不同的集體運輸系統方案交給澳門市民「選擇」。

零三年方案簡介
二00三年,特區政府向外公佈一份興建集體運輸系統的方案。特區政府為了應付未來可能出現龐大的旅客群,建議興建一個以「觀光為主,旅客為先」的集體運輸系統。集體運輸系統將會連貫多個旅遊景點,以輕軌設計為主的集體運輸工具,全長為十七公里。預計興建成本為每公里一億五千萬至二億(澳門幣,下同),總投資約三十億。由於是單軌及架空設計,有興建成本較低及興建時間較短的特點。因此,如落實興建以單軌為主的輕軌架空運輸系統,系統可以在二00六年全面啟用。

有關融資及日後的營運費用,特區政府亦公佈了下列資料。以興建費三十億計,特區政府預計沿線土地可賣得十億;特區政府將會投入十億,每年約投入二億;另外十億將向市場集資。顧問公司估計啟用後每日的乘客量為四萬三千人次,以票價七元計,年收入可達到九千萬,而營運費用將為六千六百萬一年。至二0一五年,票務收入更可達到一億六千萬(以每日七萬八千人次為計算基礎)。

當方案出爐後,澳門公眾要求顧問公司公佈更多資料讓公眾可以分析方案的利與弊。坊間亦提出若只是興建以觀光為主的集體運輸系統,是否浪費了可以徹底解決澳門嚴重交通問題的機會?顧問公司所得出的數據如乘客量、日後營運費用、融資成本(利息支出)、土地拍賣所得等是如何計算?種種疑問讓特區政府不得不將方案收回,答應慎重研究公眾提出的意見,要求顧問公司就公眾提出的問題作出研究,在報告完成後再將向外公佈。

零五年方案簡介
不經不覺,兩年過去了,顧問公司在本年公佈了新一份集體運輸系統方案(簡稱〝新方案〞)給予公眾「選擇」。對比上一份的集體運輸系統方案,新方案的內容更令人「嘆為觀止」。「聽取」了澳門公眾的意見後,新方案不再是以單軌為主的系統,而是以地下為主的集體運輸系統。線路總長度為二十七公里,連接旅遊景點及貫穿大部份民居及商業地段,符合「居民旅客並重,優化交通網絡」的公眾要求。由於是以地下為主的集體運輸系統(挖地成本巨大)及總長度增加了十公里,興建費用猛增至一百二十億,即每公里約四億五千萬。

顧問公司估計如落實興建新方案建議的集體運輸系統,首段線路可在二00九年啟用(全線需約八年時間興建)。由於興建費用龐大(相信是澳門有史以來最龐大的基建投資),特區政府沒有決定採用那一種方式投入資金,但較傾向用公私形式投資興建。以八年興建時間為計算基礎,若公私各佔百分之五十的權益,每年投入的資金就需要十五億,特區政府須負責其中的七億五千萬。人流方面,顧問公司估計每小時乘客量約七千七百人次(長遠目標)。顧問公司強調由於是此只是初步向外界諮詢,還沒有「決定」以什麼方式興建集體運輸系統。因此,不能也「沒有」太多的資料可向外公佈,所以只是向公眾就四條澳氹路線中「選取」其中一條。當現階段的諮詢完成後,年中作第二期諮詢的時候,將會向外公佈更多的資料。

方案問題多多 政府謀定後動
由於興建費用從三十億猛增至一百二十億,各界更加關注新方案的內容,擔心興建集體運輸系統會變成澳門特區的「大白象」。由於向外公佈的資料實在太少,不同界別的代表都質疑新方案的可行性及數據的真確及科學性!單是每年特區政府須要負擔的七億五千萬,融資成本(利息支出)每年已經是三千七百五十萬(以百分之五為借貸息率,是一個十分優惠的利率)。若以百分之十為借貸息率,年利息支出就高達到七千五百萬。日後的票務收入能否足夠支付利息都存疑,更不要說要收回興建成本,支付營運成本,維修費用等。其他問題如怎樣計算乘客量、如何解決交通阻塞問題、如何解決挖地可能出現的潛在超巨大成本(遠遠超過預算),興建時間遠較估計為長等更須要特區政府的解答。

只是上述數個問題,特區政府及顧問公司都不能完全解釋清楚或解答,公眾更加懷疑新方案的可信性。由於公眾的反應超過特區政府原先的評估,諮詢的方法及形式讓公眾懷疑特區政府興建集體運輸系統的決心不會動搖,為免引起更大的反彈,行政長官更破天荒委託社會文化司在立法會上表示特區政府對是否興建集體運輸系統沒有作出任何決定,現階段只是收集民意,深入了解社會的需要,從而決定是否需要興建集體運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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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基建辦公室官方網站資料http://www.git.gov.mo/tc/aboutu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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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輕軌捷運集體運輸系統首期方案